司章程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,认真履行法律
【资料图】
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,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,列席了董事会会议,
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、合规性进行了监察,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
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,对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,有效发挥了
监事会职能。
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
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内容 审议情况
第五届第 2022 年 1 月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
业园项目的投资主体的议案》
第五届第 2022 年 2 月 《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安徽滁州银禧高分子
第五届第 2022 年 3 月 9 《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
告的议案》
第五届第 2022 年 4 月 6、《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
的议案》
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》
保值业务的议案》
分析报告》
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》
《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》
议案》
第五届第 2022 年 4 月 成的债权进行拍卖的议案》
署和解协议的议案》
第五届第 2022 年 6 月
要的议案》
第五届第 2022 年 8 月 4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
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
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》
第五届第 2022 年 8 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
第五届第 2022 年 10 月
第五届第 2022 年 11 月
二、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
报告期内,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、股东大会,并根据有关法律、
法规,对董事会、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、决议事项、决策程序、董事会对股东大
会的决议执行情况、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
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。
监事会认为: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依法运营;
公司股东大会、董事会运作规范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、决议内容合法有效;公司
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、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没
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。
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、财务管理等,监事会认为:公司财
务制度健全、内控机制健全、财务状况良好。财务报告真实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
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,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经认真核查,监事会认为:公司没有发生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、任何
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,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,不存在公司
与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,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
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。
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,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发
生经营性往来、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子公司,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,遵循了客观
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,严格执行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除此之外,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,不存在损害
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。
报告期内,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,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、
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,编制了公司定期报告,报告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
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,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报告期内,监事会认为,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
合伙)具有独立性,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。
监事会认为: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,保
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、有效开展,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、客观
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。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
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。
三、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
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公司章程》和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
文件,忠实履行职责,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,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。我们将尽
职尽责、坚持原则、勤勉严谨,维护好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。
特此报告。
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监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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